舉報內(nèi)容及獎勵:
(一)提供涉嫌“三非”外國人行跡及有關信息,經(jīng)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,每查證1人獎勵200元至1000元;直接抓獲涉嫌“三非”外國人并扭送公安機關,經(jīng)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,每查證1人獎勵1000元至3000元。
(二)舉報組織、運送外國人偷越國(邊)境案件(50人以下)的,每起案件獎勵2000元至5000元;舉報組織、運送外國人偷越國(邊)境案件且案情特別重大(50人以上)的,每起案件獎勵5000元至1萬元。
(三)舉報協(xié)助外國人非法出境入境的,按查獲“四黑”人數(shù)實施獎勵,每查證1人獎勵500元至1000元。
(四)舉報容留、藏匿非法入境、非法居留的外國人,協(xié)助非法入境、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,每查證1起獎勵1000元。
(五)舉報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違法提供出境入境證件的,每查證1起獎勵1000元。
(六)舉報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(yè)、非法聘用外國人的,每查證1起獎勵1000元。
(七)舉報線索發(fā)揮特別重大作用的,獎勵1萬元至3萬元。
(一)舉報他人偷越國(邊)境犯罪或組織、運送他人偷越國(邊)境犯罪線索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0元獎勵。
(二)舉報涉恐可疑人員無證或者持他人證件住宿、購買長途汽車票、乘坐各類交通工具及上網(wǎng)、洗浴場所留宿的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1000元獎勵。
(三)舉報涉恐可疑人員在街面游蕩、露宿,租房及居住于民宿、公寓式酒店,駕車、租車及購買、攜帶、寄遞散裝汽油、管制器具、軍(警)用品、違禁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的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1000元至5000元獎勵。
(四)舉報電信網(wǎng)絡詐騙案件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元獎勵。
(五)舉報“非法制造、持有、私藏或買賣槍支彈藥”案件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10000元的獎勵。
(六)舉報“制販傳播淫穢物品”案件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2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。
(七)舉報“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婦女賣淫”案件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。
(八)舉報“走私制販運輸毒品”案件,經(jīng)查證屬實,視核查情況結果給予5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。
(九)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,每鏟除罌粟200株或大麻1000株,獎勵200元;舉報非法販賣罌粟殼,每繳獲1噸獎勵200元。
(十)舉報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廠(點),每搗毀一個獎勵10萬元。
(十一)舉報犯罪案件線索破獲系列性、團伙性案件和涉黑、涉惡案件的,可根據(jù)破獲案件數(shù)、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數(shù),在上述標準上提高獎勵幅度。
(十二)舉報新吸毒人員或復吸人員,每查獲1名獎勵80元。